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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部资产管理细则
2019-05-23 17:50  

后勤部资产管理细则

2019-05-23 17:50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后勤部所辖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学院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学院相关管理规定,结合部门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范围

本细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后勤部所辖所有的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办公设备、雕塑以及按照学院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的资产。

本细则所称低值易耗品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例如一般工具、专用工具、管理用具(家具、办公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等。

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细则

1.我部门固定资产实行以科室为单位分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将我部门名下的固定资产按照使用情况分解到部门的各个科,建立各科分户帐。各科室责任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将账目再分解到具体的管理人名下,建立个人分户账,形成“各科——个人——存放地点”的资产管理模式,做到责任到人。

2.各科室发生资产新增或减少,相互间资产调动、资产责任人变动,都要及时对各科室分户账进行调整,并做好交接工作及相应记录。

3.各科资产责任人和管理人对部门交付的资产要注意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4.部门资产管理员、各科资产责任人和资产管理人对本科室或个人管理的资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清理核对,保证账物相符。

5.每学期期末时配合学院资产部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各科必须以账查物,做到账物相符。

6.固定资产报废,先由各科负责人提交报废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报资产管理部部长审批,经资产管理部有关人员现场实物检查核实后,再确认是否报废。

第四条 低值易耗品管理细则

1.各科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提交所需低值易耗品采购计划,报部门领导审批,经学院分管领导及资产管理部部长审核后上报院长审批,然后再报给资产供应部,由资产供应部统一采购。

2.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对资产供应部采购回的各种低值易耗品进行入库登记,建立部门低值易耗品台账,并报给部门领导备案。

3.各科根据提交的申请计划按照使用需要办理出库领用手续(有些维修材料要根据以旧换新原则进行领取),同时建立领用出库台账。

4.部门资产管理员在每学期期末进行库存台账和领用台账核对,盘点库存和领用数量,掌握出库情况,及时报给各科负责人及部门领导,便于领导调整下月或下年的申请计划。

第五条 部门资产管理员职

1.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总账及明细账;建立低值易耗品台帐、总账及明细账;

2.对新增、调拨、退库、出售和报废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要及时进行有关的账务处理;

3.负责监督、检查各使用管理部门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情况,对使用管理部门有违反学院规定的现象,如: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损坏、丢失、擅自挪用等,要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4.定期会同学院资产管理部门对所管辖的使用管理部门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提出盘盈、盘亏报告,经学院批准后资产管理部门及时进行有关账务处理;

5.对各项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要做到使用、保养责任到人,经常检查、监督和落实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及保养的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6.新增、调拨、退库和报废固定资产,要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审批申请,在批准之前不得对固定资产擅自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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